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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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学院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

一、部门概述

新疆和田学院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资产管理与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房产、设备等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的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同时,负责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资产管理处下设两个科室:资产管理科(房产科)、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资产管理科(房产科)职责

1.负责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落实。

2.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土地房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土地、公有用房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促进公有用房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3.负责学校三个校区土地、建筑物、地上地下构筑物等房产的登记、统计、土地证年检、办公场所清查等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学校地产和房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

4.承担全校国有资产的建库入账、数据收集、信息库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和动态管理。

5.承担国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工作,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部门按照规定张贴固定资产标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指导各部门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分账,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6.负责办理经审批后国有资产的调拨、报增、报损、报废、报失和张卡管理手续。

7.负责编报资产月报、资产年报、资产产权登记和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8.负责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档案工作,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装订、归档工作,确保账证相符。

9.负责库房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定时检查、建立台账,确保库房安全。

10.负责对全校各兼职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政策和管理业务的培训工作。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学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落实。

2.督促指导有关部门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承担全校招标与采购工作,负责受理经审批后的招采申请,审核招采项目的相关资料,配合采购部门依法做好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关工作,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人人参与、互相监督、共同完成。

4.负责政府招采计划的录入、申报、变更、初审、上报、统计等管理工作。督促招采部门做好合同的签订、备案相关工作。

5.负责全校招采信息网的管理、日常维护和招采信息的公开和发布工作。

6.负责在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采购招标过程相关资料工作。

7.负责招采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装订、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

三、其他职责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学校资产管理和采购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负责资产管理处内部的管理与协调工作,确保各科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关于资产管理或采购工作的咨询,欢迎联系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903-6733231。




新疆和田学院资产管理处



(作者:希尔艾力·伊敏 张琳  编辑:卡哈尔江·艾力  初审:吴孝豫  终审:鲁大全